事实婚姻也可以分割财产吗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准予离婚”,依据正式颁布实行的新《婚姻法》,昨天南京下关区人民法院民庭审结了一块离婚案件,并当庭判决离婚。这也成为南京适用新《婚姻法》的首例离婚案件。
据《现代快报》报道,蒋某与陆某都是下岗工人,两人1986年相识,4年后同居,但一直没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蒋某是再婚,她与前夫还有一女儿,陆某则是初婚,两人感情一般。1998年8月陆某离家出走,两人分居到今天。
今年2月份,蒋某到法院起诉,需要离婚,但陆某经法院通知传唤没到庭。昨天,经过审理,法院觉得蒋某与陆某两人于1990年开始同居,一直未领证,属事实婚姻。现原告坚决需要离婚,依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准予离婚”的规定,当庭判决蒋某与陆某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
假如你还有任何问题,欢迎来本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