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种情况下构成默认
构成合同上的默认,指的是当事人在无言语、文字表示,同时也没任何积极行为的状况下,通过沉默的方法所进行的意思表示。
1.在一般情形下,要约生效后,承诺的意思表示需要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将该意思表示公告给要约人。因此,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承诺。
2.依据法律的特定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境下,默认是可以产生相应法律效力的。这类特殊状况包含但不限于: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尽管因某些缘由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越了承诺期限,但除非要约人准时公告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越期限不同意该承诺,不然该承诺仍然有效。
2、合同默认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合同默认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目前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成立的默认: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但事实上当事人未使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他们同意时,该合同即视为成立。
2.合同履行的默认:在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假如当事人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他们同意,那样合同同样视为成立。此时,双方的行为默认了合同的履行。
3.水平或数目符合约定的默认: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时,假如买受人未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目或水平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公告出卖人,那样视为买受人默认标的物的数目或水平符合约定。
4.购买意愿的默认:在试用交易中,假如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后对是不是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则视为买受人默认可意购买。
5.利息支付的默认: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中,假如双方对支付利息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则视为双方默认不支付利息。